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度徐州市技術轉移獎勵資金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技術轉移獎補資金實施細則》的通知(蘇財教〔2021〕6號)及《徐州市技術轉移獎勵與補助資金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徐財教〔2019〕140號)規(guī)定,現就2022年度徐州市技術轉移獎勵資金申報組織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補類別
(一)技術轉移機構獎勵。對促成科技成果在我市轉移轉化的技術轉移機構,按年度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2%給予獎勵,每個機構單一年度獎勵金額累計最高50萬元。
(二)技術吸納方獎勵。對成功在我市轉化的,按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5%給予技術吸納方獎勵,每家企業(yè)單一年度獎勵金額累計最高100萬元。
(三)技術經紀人獎勵。對促成科技成果在本市轉移轉化的技術經紀人,按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1%給予獎勵,每人單一年度獎勵金額累計最高20萬元,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四)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獎勵。按照其年度完成技術合同登記額給予獎勵,每億元技術合同成交額最高0.4萬元的比例給予獎勵。
二、申報程序及材料
(一)技術轉移機構獎勵。技術轉移機構須經市備案。在徐省級高校技術轉移中心直接列入市備案機構管理。由機構自愿申報,申報材料經所在縣(市、區(qū))科技局審核蓋章(在徐省級高校技術轉移中心由學校負責審核蓋章)后報送市科技局。
申報須提供以下材料:
1.徐州市技術轉移機構促成交易獎勵申報書(見附件1);
2.經登記認定的技術合同(應蓋有買賣雙方公章,原則上應寫有促成交易的技術轉移機構名字)復印件;
3.技術轉移機構與買方或者賣方的技術交易服務協(xié)議復印件,在徐省級高校技術轉移中心可由所屬高校院所統(tǒng)一出具促成技術交易證明材料;
4.技術交易相關信息及其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匯總清單(見附件2);
5.技術轉移機構(在徐省級高校技術轉移中心除外)促成技術交易收取傭金時開具的發(fā)票或收據復印件;
6.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相關發(fā)票或收據復印件;
7.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是指當事人履行技術開發(fā)合同、技術轉讓合同財務實際到賬的技術成交額。
8.其他證明材料。
在徐省級高校技術轉移中心可不提供技術合同復印件、技術交易服務協(xié)議復印件、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相關發(fā)票或收據復印件,但所屬高校須統(tǒng)一出具審核證明及信用承諾材料。
(二)技術吸納方獎勵。技術吸納方應是在徐州市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yè)。企業(yè)自愿提出申報,申報材料經所在縣(市、區(qū))科技局審核蓋章報送市科技局。
申報須提供以下材料:
1.徐州市企業(yè)引進先進技術成果獎勵申報書(見附件3);
2.經登記認定的技術合同復印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3.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相關發(fā)票或收據復印件;
4.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5.其他證明材料。
(三)技術經紀人獎勵。技術經紀人須經江蘇省技術交易市場登記。申報材料需經省技術交易市場蓋章后報送市科技局。
申報須提供以下材料:
1.徐州市技術經紀人促成交易獎勵申報書(見附件4);
2.經省技術交易市場審核的技術經紀人促成交易情況(見附件5);
3.技術經紀人與買方或者賣方簽署的技術交易服務協(xié)議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4.經登記認定的技術合同復印件(應蓋有買賣雙方公章,原則上應寫有促成交易的技術經紀人名字);
5.技術經紀人登記相關證明材料;
6.技術經紀人促成技術交易收取傭金的證明材料,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7.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相關發(fā)票或收據復印件;
8.其他證明材料。
(四)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獎勵。經省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備案,負責辦理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的機構,完成年度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金額。由機構自愿申報,申報材料經所在縣(市、區(qū))科技局審核蓋章(在徐省級高校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由學校負責審核蓋章)后報送市科技局。
申報須提供以下材料:
1.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獎勵申報表(見附件6);
2.加蓋省科技廳技術合同認定專用章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信息》(省屬登記點必備)原件;
3.本機構2022年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開展情況總結;
4.其他證明材料。
三、相關要求
(一)技術交易是指以簽訂技術合同方式,通過江蘇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tǒng)申請,經在徐技術合同登記服務機構認定登記的交易。本次申報以2022年度經登記的技術合同為依據進行獎勵。
(二)技術交易額是指從技術開發(fā)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成交金額中扣除購置設備、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費用后的余額。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是指當事人履行技術開發(fā)合同、技術轉讓合同財務實際到賬的技術交易額。
(三)與關聯企業(yè)間的技術交易不在支持范圍。同一技術交易,技術轉移機構獎勵政策與技術經紀人獎勵政策不重復享受,具體由技術轉移機構商技術經紀人自行確定。
(四)企業(yè)、高校、科研院所獲得的市技術轉移獎補資金主要用于專職從事技術轉移和合同登記工作一線骨干人員的績效獎勵和本單位技術轉移工作能力建設等,其中用于一線骨干人員的績效獎勵應不少于50%。
四、其他事項
(一)各申報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梳理填報;各縣(市、區(qū))科技局、高校等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嚴格審核把關。
(二)申報紙質材料一式2份,與電子稿一并報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
(三)申報受理截至時間為2023年8月10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徐州市新城區(qū)元和路1號東區(qū)綜合樓B區(qū)636室。
五、聯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處:代英軍 0516-83842087
附件:
1.徐州市技術轉移機構促成交易獎勵申報書
2.技術交易相關信息及其技術合同實際成交額匯總清單
3.徐州市企業(yè)引進先進技術成果獎勵申報書
4.徐州市技術經紀人促成交易獎勵申報書
5.經掛靠機構審核的技術經紀人促成交易情況
6.徐州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獎勵申報書
徐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