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長春市青年科技人才專項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按照《長春市科技發(fā)展計劃項目管理辦法》(長科規(guī)〔2023〕1號)和《長春市科技發(fā)展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長科辦發(fā)〔2023〕2號)有關規(guī)定,將對2021年長春市青年科技人才專項項目組織驗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驗收范圍
2021年度長春市“青年科技人才專項-創(chuàng)新類”項目(名單見附件1)。
二、項目驗收程序
1、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登錄長春科創(chuàng)一網通云服務平臺(http://www.cckct.com/),注冊單位和項目負責人賬號,進行網上填報、上傳并提交驗收材料(申報流程見附件2);
2、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須于2023年11月30日16:00前,項目推薦單位須于2023年12月1日16:00前完成線上推薦申報;
3、市科技局線上審核通過后,項目承擔單位可下載驗收申報材料,打印紙件材料(一式三份),并于2023年12月7日16:00前將紙件材料加蓋公章報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與企業(yè)服務處;
4.市科技局組織專家進行會議集中驗收。
三、驗收材料要求
1、驗收材料由長春市科技發(fā)展計劃項目驗收總結報告、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申請表和相關附件組成(材料清單見附件3);
2、驗收材料紙件須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須在合訂成冊右上角用鉛筆標注頁碼)。
四、注意事項
1、本次驗收范圍內項目,原則上不準許申請延期驗收,不能如期驗收的,項目承擔單位需要提交書面申請(中止或撤項),報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與企業(yè)服務處;
2、項目負責人和參加人員須與項目任務書一致;
3、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參加人員須簽訂《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誠信承諾書(Ⅱ類)》、《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參加人員誠信承諾書》,如存在弄虛作假、違反學術道德行為的,將依據《長春市科技發(fā)展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給予處理,并納入誠信記錄。
五、聯(lián)系方式
1、業(yè)務咨詢及材料受理:科技人才與企業(yè)服務處
聯(lián)系人:王 鈾 電話:0431-88777285
紙件受理地址:長春市南關區(qū)華新街700號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5樓576-1室
2、申報系統(tǒng)技術咨詢:0431-88777272
長春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