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2024年度內蒙古自治區(qū)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滿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連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關單位:
為支持我區(qū)科技人員在自然科學領域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根據《內蒙古自治區(qū)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年度工作安排,現啟動2024年度自治區(qū)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類別
重點項目、杰出青年基金項目、面上項目、青年基金項目、分析測試專項。具體內容和要求參照《2024年度自治區(qū)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指南》(見附件1,以下簡稱“項目申請指南”)。
(二)申報名額
項目申報實行限額推薦(重點項目、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分析測試專項除外)。2024年度申報名額根據各依托單位近三年自治區(qū)自然科學基金最大立項數的兩倍確定;新注冊或近三年立項數少于3項的單位,申報名額按5項確定,各依托單位申報名額已在申報系統(tǒng)中設置。
二、申報程序
本年度項目采取線上申請、審核、推薦的方式。
(一)申請書填寫。項目申請人按照項目申請指南要求,于2023年11月26日以后登錄“內蒙古自治區(qū)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tǒng)(https://f.nmkjt.org.cn/nmzrjjw)”填寫項目申請書,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單位。
(二)依托單位審核。依托單位按項目申請指南和限額推薦要求公平公正審核項目,爭取把優(yōu)秀的項目篩選出來,公示3個工作日后由管理員登錄系統(tǒng),統(tǒng)一提交至主管單位或盟市管理部門,并在系統(tǒng)生成打印申請項目匯總清單,加蓋公章掃描上傳系統(tǒng),完成審核工作。申請書中依托單位公章和法人簽章使用電子印章,請各有關依托單位登陸內蒙古數字證書認證有限公司門戶網站(http://ws.nmgca.com:8880)辦理。
(三)主管單位或盟市管理部門推薦。申報單位屬自治區(qū)有關廳局及部門管理的,由其主管部門推薦;中央駐自治區(qū)科研單位、自治區(qū)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屬于一級預算單位的),單位內部審核后直接推薦;盟市申報的項目,由盟市科技管理部門推薦。線上推薦須上傳推薦文件掃描件。
三、注意事項
(一)項目申請人須是自治區(qū)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正式工作人員。
(二)項目申請人當年只能申請1項自治區(qū)自然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的項目數不能超過2項。
(三)自治區(qū)自然基金學科分類總體采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學科分類標準,項目申請人要認真填寫,選擇到學科最后一級,以便于科學分組、同行評審。
(四)國家和自治區(qū)重點實驗室成員申報自治區(qū)自然基金項目時,請在申請書“依托研究基地”欄中注明所在重點實驗室的名稱。
(五)項目組成員須在申請書的簽字欄簽名,對人員排序予以確認;合作單位應在申請書的“合作單位意見”欄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項目成員中有外單位人員的視為合作單位,合作單位不能超過2個),簽字蓋章頁均須上傳系統(tǒng)。
(六)申請書中的電子郵箱是反饋評審意見的唯一渠道,需認真填寫。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推薦和申請本年度自治區(qū)自然基金項目:
1.已獲得2024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2023年批準,2024年起實施的)資助的(申報杰出青年基金項目的不受此項限制);
2.已獲得2023年自治區(qū)科技領軍人才團隊培育專題資助的(項目參與人員除外);
3.主持自治區(qū)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尚未結題驗收的;
4.已主持過自治區(qū)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和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的,不能再申報同類項目。
(八)有下列情形的,申報不予受理:
依托單位或合作單位未蓋公章;碩士學位或中級職稱申請人無2位同行專家推薦意見或信息不全;未上傳附件材料;項目組成員未簽字;未填身份證號、身份證號不真實等。
四、申報時間
項目申請人在線填報、依托單位審核提交材料至主管單位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27日18:00(系統(tǒng)將在截止時間關閉);主管單位推薦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4日18:00(系統(tǒng)將在截止時間關閉)。
五、聯系方式
政策咨詢:自治區(qū)科技廳基礎研究處
呼都特 0471-6328716
業(yè)務咨詢:自治區(qū)科技創(chuàng)新發(fā)展中心
付 婷 0471-6328553 18748174057
張藝瑋 0471-6328556 18547217986
附件:2024年度自治區(qū)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指南
內蒙古自治區(qū)科學技術廳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