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柔科學城成果落地專項課題
(一)申報單位基本要求
1.懷柔科學城內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或產學研聯合攻關合作企業(yè);
2.在懷柔區(qū)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具有課題實施的基礎條件和保障能力,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擁有專業(yè)研究團隊和科研管理團隊,無信用不良記錄;
4.課題負責人原則上同期擔任負責人的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或課題數量不能超過兩項,作為主要參與人員同期參與課題數(含擔任責任人的課題)不得超過3項,年齡不超過60周歲,具有較高的領域內創(chuàng)新影響力,且在課題任務執(zhí)行期內在職,具有較強的課題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身體健康并能切實履行職責,無信用不良記錄;
(二)申報支持原則
1.課題申報方向,符合《懷柔科學城規(guī)劃(2018年-2035年)》和懷柔科學城的主導產業(yè)方向,服務大科學裝置和交叉研究平臺或可實現重點領域關鍵部件進口替代,突破關鍵技術或“卡脖子”技術瓶頸;有助于懷柔科學城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建設,基礎研究、原始創(chuàng)新和前沿科技協同效應顯著;具備較好的產業(yè)化應用前景,滿足市場應用需求的程度高、緊迫性明顯;具備一定研發(fā)基礎,開展工程樣機研制與示范應用、中試階段成果轉化等處于成果轉化階段或產業(yè)化前期的課題;
2.課題應提出明確的目標和考核指標,課題科技成果在國際、國內行業(yè)領域或產業(yè)具有領先性、廣泛應用性和技術創(chuàng)新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提煉出需解決的核心關鍵技術問題,描述清目前國內外研究水平的對比情況;
3.課題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
4.科技成果須轉化落地懷柔科學城,目前具備實現在懷柔科學城轉化落地的基本要素和較高的成熟度,包括空間、設備、人員、資金等條件;
5.課題科技成果應用目標明確,課題實施周期內實現應用或產業(yè)化,預期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顯著;
6.課題財政科技經費支持以直接補助為主,根據課題成果成熟度分類支持,原則上市科技經費支持不超過500萬元,市財政科技經費與自籌經費配套比例原則不低于為1:2;
7.已獲得國家或北京市財政經費支持的技術及研究內容,不得重復申報;
8.申報材料應如實反映申報單位的工作基礎和研發(fā)條件,及參加人員的基本情況,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